关于招募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宁德•东侨大学生创业园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委、市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精神,持续抓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提升创业能力、推进大众创业、决定招募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申报入驻宁德·东侨大学生创业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十年内在宁德市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申报人已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三)申报人在创业团队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四)入园企业自愿接受并遵守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且团队成员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五)入驻项目必须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优先入驻
1.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2.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3.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4.项目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登入东侨大学生创业园智慧园区系统注册登记并提交创业计划书、工商营业执照、毕业证、身份证等电子版材料(网址:)。
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0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企业入驻创业园按照“初审—评审—签约”入驻的流程进行。
(一)创业园为入驻创业团队提供三年内免费办公场地,配备了桌椅、空调等设施设备。
(二)入驻园区创业团队按照市和开发区相关规定予以补助或奖励。
入驻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园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够做到在园内正常开展经营。
地址:宁德市福宁北路66号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20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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