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4158万元!中江这个人被判……
原标题:受贿41.58万元!中江这个人被判……
2020年12月9日下午,中江法院运用庭审实质化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某犯受贿罪一案。该案由中江法院院长张战涛担任审判长。中江县部分县直机关干部、被告人家属参与了旁听。
为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水平,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中江法院在审理该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充分运用庭审实质化。庭前,及时召开了庭前会议,就与案件有关的程序上事项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明确了双方争议焦点;庭审中,依托庭审公开网平台,公诉机关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将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展示在大屏幕上,陈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某某进行了蕞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庭审直播、邀请干部群众观摩庭审以及以多媒体示证方式展示证据等多种形式,庭审时间大幅度压缩,各方参与人通过庭审更直观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充分增强了案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也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陈某某负责协助开展辖区内统一集中清查行动、安全检查、治安巡逻等工作。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期间,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辖区内足浴店、网吧等被管理对象的漆某某、代某某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41.58万元。其中收受漆某某钱款41.2万元;收受代某某钱款0.38万元。合议庭结合陈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以及自首、认罪认罚、悔罪态度、退赃等具体情节,依法对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如涉侵权经审核属实将删除相关内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版权声明:本文由宁德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