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站前工贸科技园1号、2号、3号工业用地等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周自然资告字〔2021〕40号)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站前工贸科技园1号、
2号、3号工业用地等3幅国有建设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周宁县咸村镇站前工贸科技园的站前工贸科技园1号、2号、3号工业用地等共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或在本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参与竞买。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蕞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和出让条件要求
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1〕23号、24号、25号规划文件)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周宁县站前工贸科技园1号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制修理业)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按对应基底面积计算)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且不得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周宁县站前工贸科技园2号工业用地
周宁县站前工贸科技园3号工业用地
(二)出让地块起始价、竞买保证金以及出让过程中竞价的增价幅度如下:
周宁县站前工贸科技园1号工业用地
周宁县站前工贸科技园2号工业用地
周宁县站前工贸科技园3号工业用地
1.挂牌文件取得:2021年12月8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月4日下午15时0分,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申请的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10时0分至2022年1月4日下午15时0分。
4.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下午15分0分0秒。
5.经审查,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在网上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扫描上传相关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等,具备申请条件的,挂牌人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号和初始密码,并将在2022年1月4日下午17时前短信通知其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6.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1.工业项目按照《福建省工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执行。出让宗地的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2.上述地块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地均税收每年不低于15万元/亩。其他要求参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04号)执行。
3.竞得人需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周宁县注册成立开发企业(已在周宁县注册成立的除外),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应由竞得人直接控股,竞得人占比股份应不低于51%。若竞得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竞得人成立注册新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联系地址: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管制股)
0335819(周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0028460(周宁刺桐红营业部)
05175(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印发
版权所有:周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周宁县人民政府承办: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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