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工业用地“标准地”宣传推广工作价格调查的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3〕19号)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方案》(东侨委办〔2023〕3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服务单位(企业)开展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工业用地“标准地”宣传推广工作,现进行价格调查,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工业用地“标准地”宣传推广工作
2.项目基本情况:为加强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通俗易懂做好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拟开展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宣传推广工作。
1.服务需求: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宣传材料(包含折页、PPT等)编辑设计印刷。
2.资质要求:服务单位(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3.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或单价计费),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本次价格调查仅作为我局组织购买服务的市场价格参考,请有意向的单位在2023年9月7日17:30前,将报价函(需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邮寄至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4楼407室。
1.本项目采购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线.监督人姓名:何先生, 联系电线。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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