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货物/设备/医疗设备/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前来响应:1、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声明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制造商的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所投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所投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所投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所投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供应商提交的《分项报价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所投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备案证明或供货前通过备案的承诺 2、所投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方式:1、现场获取:到询价公告列明的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采购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获取: ①.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下载网址:) ②.按询价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帐户见其他补充事宜),并将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采购文件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采购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响应。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东兴花苑1号楼B梯302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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