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福口国有林场关于蕉城区七都镇坪山村果场租赁使用权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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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福口国有林场将本次公告的蕉城区七都镇坪山村果场租赁使用权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蕉城区七都镇坪山村果场租赁使用权;
2、招标项目地点:蕉城区七都镇坪山村果场;
4、招标项目内容:租赁使用权招标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且能诚信经营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申请文件中所有复印件部分所对应的原件进行核对;若经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无法完整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且招标人有权不予以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采取以下方式报名并购取招标资料:
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7日前(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则投标人可将报名费汇入以下帐户后将汇款回单、联系人及方式等信息发至邮箱:(),并致电招标代理(小林)核实到帐情况,招标代理核实后,竞价文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对应的邮箱。
开 户 行: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侨支行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四、开标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南路6号中益环球家居901室)会议室。
五、投标方式: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报名的汇款凭证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上述要求核验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20 日上午10:00前;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2022年5月 20 日上午10:00。
九、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电线代理机构:宁德百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南路6号中益环球家居901室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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