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宁德腾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德腾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鼎市监处罚〔2023〕2-19号
处罚内容:1.警告;2.处以罚款2000元。
违法事实:当事人安排未进行年度健康体检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工作的行为,违反《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照《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罚
处罚依据:依照《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4
处罚机关: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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