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一宗商业用地即将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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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柘荣县人民政府(柘政地〔2023〕118号)批准,柘荣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5日(不含节假日)向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或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柘荣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5日(不含节假日)向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宗地编号:柘拍2023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2024年1月16日10时00分在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进行。
(一)本次拍卖地块不设拍卖保留底价;
(二)竞买人数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拍卖会终止。
(三)该地块买受人应以法人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统一规划建设;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该地块地价已包含地下空间的土地价值,地下室仅作为人防、停车位及其他配套用房建设,不得变更土地用途;地下室可售的停车位可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无需另行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具体参照《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宁德市主城区商品房建筑区划内地下车位销售和权属登记的处置意见》(宁自然资〔2022〕10号)执行。
(六)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
联系人:郑女士、黄女士、赵先生、张先生
开户单位: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柘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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