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湾临港工业区推出225亩工业用地
原标题:漳湾临港工业区推出225亩工业用地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政地[2018]80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列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或自然人参加竞买。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蕞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1、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工业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面上的建、构筑物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2、竞得人拟上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要求,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综〔2008〕24号《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要求执行。并严格按照消防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达标。
3、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4、该宗用地的建设要求要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〇一八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地块所在的临港组团,2018年6月,《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市政府批复(宁政文[2018]140号)。内容如下:
西至228国道,东至漳湾大道,北至疏港公路(306省道)、漳湾大道,南至天德路。规划面积为1036.5公顷。
近期以铜镍冶炼产业(东南铜业、福建联德)为龙头;中期形成完整产业链;远期打造冶金新材料千亿产业集群。
东南沿海集铜镍产业“矿石贸易、冶炼、精深加工、延伸产品、循环产业”于一体的冶金新材料生产基地。
预测就业人口约4.6万人,集中宿舍可容纳人口约3.3万人。
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0.37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88平方公里。
规划形成“两廊两带成网,多区环绕两心”的规划结构。
两廊:沿创业路、金湾路两条生活性通道构建的景观廊;两带:沿规划横一路、228国道设置的防护绿带;
多区:由铜、镍冶炼产业链以及物流仓储功能形成的多个功能片区;
两心:分别为绿色生态核心、综合服务中心;
本次控详规划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以及水域。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487.0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9.3%。
一类工业用地面积24.38公顷,靠近鸟屿山及鸟屿滞洪区设置,主要为三类工业集中布局的7%配套设施,包括宿舍、商业服务等功能。
二类工业用地面积214.28 公顷,布局于金湾路以南,主要为铜下游延伸产业,包括电机、电力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等产业。
三类工业用地面积248.43 公顷,布局于金湾路以北,主要为中铝东南铜业的铜冶炼产业、铜深加工产业以及循环产业。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 149.13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5.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39.20 公顷,为铁路综合物流园区的物流仓储区。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109.93 公顷,主要为铁路支线两侧的物流仓储区,含东南铜业东侧的 B 型保税区占地约 400 亩、园区东南角的中国有色金属物流中心占地约 400 亩。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7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2%,主要为园区的文化、体育、医疗配套设施。其中文化设施用地0.50公顷,体育用地0.74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46公顷。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162.55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6.5%,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159.30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3.25 顷。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4.94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0.5%。其中供应设施用地 3.20 公顷,为规划新建的两处变电站;环境设施用地 1.02 公顷,为规划新建的监测站及应急池;安全设施用地0.72 公顷,为位于保留山体北侧规划新建的消防站。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 146.07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4.8%。其中公园绿地面积 49.37 公顷,主要为规划区中部保留的山体;防护绿地面积 96.71 公顷,主要为道路、水系及铁路的防护绿带。
规划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面积36.4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7%,全部为铁路用地。
规划区水域面积共48.59公顷,主要为规划区内的滞洪区、水系,参照防洪防潮排涝专项规划布局。
对外交通:对外联系公路主要有228国道、306省道;对外联系铁路主要是规划的漳湾铁路专用线;水路主要为规划区外部东侧的福州港漳湾作业区。
道路系统:规划区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个等级,其中主次干路形成“六横五纵”的路网体系。
交通设施:从实际需求出发,规划区新增二处公共停车场、一处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共可以提供约315个大货车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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