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晓阳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福安市晓阳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安市福新东路韩阳煌都1A幢14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福安市晓阳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福安市晓阳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补充说明 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仅需提供无不良记录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承诺函。本询价通知书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供应商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询价通知书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供应商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头部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头部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报价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地点:福安市福新东路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②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电子邮箱:)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福新东路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福新东路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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