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溪南镇老鸭头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霞浦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霞浦县溪南镇老鸭头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
二、用地面积:69.5893公顷。
三、用地范围:赤岸片区位于霞浦县溪南镇辖区内。东至燕窝里、西至霞塘村居民点、南至填海区域、北至傅竹村林地。本案涉及霞浦县溪南镇霞塘村和傅竹村,共2个村。
四、公示期限: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来信来访:霞浦县太康路135号,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附件:霞浦溪南镇老鸭头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霞浦县溪南镇老鸭头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及《霞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霞浦县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编制《霞浦县溪南镇老鸭头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老鸭头片区位于霞浦县溪南镇“霞浦高科技机械装备制造园区”内,距离溪南镇镇区约7公里,距离霞浦县城约33公里。具体范围:东至燕窝里、西至霞塘村居民点、南至填海区域、北至傅竹村林地。
老鸭头片区涉及霞浦县溪南镇霞塘村和傅竹村,共1个镇2个村及1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开发单位。开发范围用地总规模69.5893公顷,其中:农用地60.0531公顷(其中耕地9.6151公顷),建设用地9.5362公顷,无未利用地。
(一)是建设海西宁德工业区的需要
方案基地所属霞浦高科技机械装备制造园区隶属海西宁德工业区总规中确定的“三组团、一片区”中的临港工业片区核心区域,以发展石化工业、机械装备制造为主的高科技制造园区。
根据《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海西宁德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布局,市委县委领导高瞻远瞩,将规划“一区、三组团”中临港工业片区其中约7.8平方公里划定为高科技机械装备制造园区,在该园区中希望能通过高起点、高标准规划解决园区功能定位和产布局问题。
(二)是启动建设霞浦高科技机械装备制造园区的需要
制造园区面积约7.8平方公里,位于霞浦城区的西南面溪南镇,霞浦城区约25km,距离溪南镇约4公里。规划区域内有疏港公路与沈海高速相连,到霞浦县城30,且周边规划有专用码头、疏港高速、跨海连接线至宁德市、沿海铁路专线等,交通便捷。规划区总体结构布局概况为“一心多点、三轴多片区”的结构模式。
一心:以规划用地北部综合服务中心为主,多个服务设施网点为辅,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一核多点”模式。综合服务中心具有既有行政服务功能,又有商业商务服务功能,同时借助周围配套生活服务区打造娱乐休闲、绿化景观中心等,为园区提供一个便捷的综合型服务场所。
三轴:贯穿园区南北的城市主干道,为园区发展轴。南北城市主干道是海西宁德工业园区“一环一连”区内联系主通道中场的“一环”,在本规划内居中布置,快速集散工业园区内各个地块的货运交通。而机械装备制造园区沿此干道向北拓展,形成园区城市发展主轴线。
南北两条排洪渠以及附属防护绿化带,构成两条景观视线次要轴线。根据上位规划,园区规划两条市政排洪渠,解决东部山体行洪需要,并在沿河设置防护绿带,满足行洪功能的同时,也形成了园区东西向绿化景观带,构成景观视线廊道,使海域景观和山体景观相辅相成、相融相生。
多分区:轴线形成分区,通过确定的轴线关系,结合各个功能分布与区位特征,分别布置装备制造区、临港物流加工区、港口码头区、公共管理区、生活服务区和市政设施防护区。
装备制造区:规划形成北、中、南三个工业片区,为园区主要功能区域;主要布局在园区北部以东、中部偏西和南部东侧区域。发展金属制品业、通用装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和电气装备制造等门类的现代装备制造业。
物流加工与港口码头区:仓储物流用地对环境的干扰较小,因此布局时可以灵活考虑,根据物流用地的功能和货运输送特征,在北部规划港口码头附近以及园区南侧共布置3块用地,依托港口发展装备产业配套物流产业。
公共管理和生活服务区:在园区北部结合景观广场布置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筑具有现代感和时代感,并结合北侧广场用地,形成公共开敞空间,体现高科技园区整体建筑风貌与视觉中心形象。生活服务区是为打造商务休闲、配套居住,同时也是为解决园区部分人员的生活住宿、餐饮娱乐等生活服务区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
市政设施防护区:本规划区内布置了区域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14.73公顷,解决本区和周边区域的污水排放和污水处理问题,同时设置了绿化防护带与生产区有效隔离。其次,本园区市政设施还包括110KV变电站、燃气储配站等。
方案基地位于北部工业片区,是园区的门户位置,对于启动园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片区总用地面积69.5893公顷,其中工矿用地用途41.6429公顷,实现工业生产功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4.3244公顷,实现园区管委会、综合行政管理等功能;交通运输用地用途面积13.6825公顷,实现交通运输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用途9.9395公顷,实现绿化功能。
公益性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用途与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用途等,合计27.946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0.16%,符合自然自规[2021]5号文件规定。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69.5893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
(一)《霞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未涉及基本保护农田、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符合《霞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相关要求。同时霞浦县人民政府承诺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二)《霞浦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思路》中提出要构建县域“一核、四板块、五园区”的布局结构。打造以中心城区核心发展区位核心,溪南半岛临港板块、东冲半岛旅游板块、对台商贸加工板块和山区生态经济板块为四大板块,霞浦经济开发区、三沙港对台合作试验区、霞浦高科技机械装备园区、牙城工业集中点、盐田工业集中点为五大园区的基本产业发展格局。
本片区是霞浦高科技机械装备园区的启动区,有利于县域产业发展结构的形成。
依据《霞浦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县域形成“一核、一带、一轴、四大板块”的总体格局。“四大板块”包括溪南半岛产业板块、东冲半岛旅游板块、三沙港区对台板块和山区现代农业板块。其中溪南半岛产业板块布局于县域西南部由溪南、沙江西南部和盐田南部组成。依托海西宁德工业区大力发展临港产业的临港产业板块。溪南是临港产业板块的重点镇,是海西宁德工业园区的重要产业布局区。重点实施“以港兴镇、联动协调”战略,大力发展石化、油气储备、物流等临港产业。
方案基地位于溪南半岛产业板块内,强调海西宁德工业园区与地区经济的带动作用,以及生活服务、交通基础设施的配套衔接。方案基地以工业用地为主,并配套相应的管理服务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有助于增加片区产业空间,完善生产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功能,发展溪南半岛工业生产职能,功能定位与用地性质上符合《霞浦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本方案不涉及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建设用地总量未突破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控制规模。综上,方案符合《霞浦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本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依据《霞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初步成果,方案基地范围内均属于城镇建设适宜区,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开发地块位于《福建宁德霞浦高科技机械装备制造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功能定位为高科技机械装备制造园的产业发展用地,拟建为制造园工业园区。同时,结合工业园区的发展,配套行政办公用地以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同时建设道路交通设施提高产业的运输效率。规划地块将打造成交通便利、设施齐全、高效管理的工业园区配套设施。本方案功能定位、路网结构和用地性质与《福建宁德霞浦高科技机械装备制造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充分衔接,符合控规要求的地块边界、用地性质和开发指标。
(六)占用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
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成片开发送审报批的要求。
(2)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区情况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涉及沿海防护林(总面积12.4164公顷),需取得林业部门调整同意。
本方案基地的建设对霞浦县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将极大提高当地城市化水平,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够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土地开发成本主要由土地征收成本和前期开发成本组成。
土地征收成本包含征地补偿成本与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成本。征地补偿成本,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国高宁德至上饶高速公路(宁德霞浦至福安段)建设项目预申请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房屋及地面构筑物征收补偿方案的请示》及《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
(1)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再采用耕地年产值倍数计算。
(2)征收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各地类的补充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修正系数计算。
(3)耕地青苗按区片综合地价的1/25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参照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征地收海补偿标准的通知》(霞政文[2015]213号)的标准执行。
方案基地位于溪南镇区仅7公里,主要的土地利用方式为农用地,与上位规划对基地的功能定位不符,本方案通过土地利用开发,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将方案基地区建设成为制造产业园区,有效提升了现有土地使用效益。
发展的创新型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的公共管理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
未来通过产业集聚,将产生资源集聚效应、学习与创新效应、竞争与合作效应等,进而进一部产生集聚效应,形成集聚体,出现增长中心,从而推动地区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配套的完善将进一步提升区域土地价值、吸引人口,进而拉动区域经济。
方案基地建设满足片区发展定位,采用土地复合利用方式,有利于优化片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园区建设紧凑度,提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方案基地作为海西宁德工业区扩展的门户位置,其开发建设适应了宁德市总规中心城区的发展方向,加快了工业产业“一带两湾三区”发展格局的形成,为宁德市及霞浦县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
工业企业的入驻,将为片区带来大量的就业岗位,促进浦溪南镇集聚人气,丰富溪南镇产业业态,辐射邻近溪南镇区,促进镇区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提升,解决本地居民就业问题,提高本地居民收入水平。
片区范围内没有占用生态红线,因此对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及区域各类保护区(如东湖湿地)产生的影响不明显。项目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限度保留了连片的绿地、江河湖等具有生态功能的非建设用地。规划实施过程中将在落实生态植被的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的前提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与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基本不存在冲突。
方案基地范围内现状主要为山体,因南侧填海工程该处山体已多被挖掘,林相已造破坏。目前裸露山体场地未经稳固容易出现水土流失等情况,方案基地的建设有助于提升基地区域范围及周边的环境质量,提升产地稳固性,同时基地建设的雨污水管网可提高周边区域雨污水排放问题,提升基地及周边市政服务能力。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关于第五中学新校区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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