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德州中院民三庭法官两次冒雨到武城县鲁权屯镇工业园区进行现场勘验和调解,促成两件企业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和解,并当场实现了物品交接和厂房清理。双方企业负责人握手言和,各自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送来锦旗表达感激和敬意。此次调解是落实德州中院民商事案件两级法院联动解纷机制的具体实践,实现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贡献了法治力量。
某环保公司将其厂房租赁给两家空调公司使用,并分别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两空调公司未搬离租赁厂房,也未与某环保公司继续签订租赁合同。某环保公司起诉至武城法院,请求判决两家空调公司腾退厂房并支付占用期间的费用。经一审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对租赁厂房内物品的权属问题存在争议,一审判决作出后,某环保公司和一家空调公司分别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法官从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对两件案件进行了快速高效的审理。法官冒雨前往租赁厂房进行现场勘验,并邀请属地网格员到场见证,明确了租赁厂房内物品的归属。经请示分管院长,启动两级法院联动解纷机制,一、二审法官和当地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分别从法律关系、诉讼风险和企业发展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经过几方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为尽快将纠纷解决方案落到实处,民三庭法官再次冒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履行,蕞终,空调公司搬离了租赁厂房并现场结清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表示将在今后企业发展中互相支持。
法治是蕞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德州中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两级法院沟通联动机制,巧调慎断,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司法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原标题:《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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