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公告宁自然资登记〔2024〕266号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该不动产坐落于宁德市锦福城E栋幢204上述房产原属卓宝清1996年买受福建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产业,取得购房证明书(第310号)不动产专用发票(号码:363第二联)2001年卓宝清将上述不动产转让于叶果,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权转移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蕉房权证N字第200107714号),但都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现叶果向我局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拟给予办理。现将申请登记的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执有效凭证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照规定办理该不动产登记手续。
不动产坐落:宁德市锦福城E栋幢204
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728.03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 18.76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91.8平方米
异议受理地点:宁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主办: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电线
版权声明:本文由宁德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