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劳动基地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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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劳动基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劳动基地
预算金额:49.4867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46.517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600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劳动基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条件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条件2: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联系项目经办小黄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保证金: 合同包1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元),供应商应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保证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中所指定的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报价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户 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注: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市场路1号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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