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飞鸾组团新飞路北侧碗窑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恳请审批宁德市飞鸾组团新飞路北侧碗窑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24〕453号)收悉。经宁德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保障委员会2024年头部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会同蕉城区组织编制的宁德市飞鸾组团新飞路北侧碗窑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为:350901-09-A-JJCY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2120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9且不大于3.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40米。
二、其他规划要求按控规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将该地块控规纳入片区控规进行动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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