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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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以来,宁德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通过区域统一评估,为“待嫁”宗地增设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用地容积率等系列“门槛”,“明码标价”让项目“进门”,蕞大限度提升土地供应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根据《宁德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标准地”实施范围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及其托管区和小微园区等其他有条件的工业园区。2025年起,该市将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对位于开发区、园区的工业项目,优先采用“标准地”供应;对位于开发区、园区以外的工业项目,鼓励采用“标准地”供应。
东侨开发区先行先试,在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开展首期4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合计面积150.5亩。约定控制性指标“2+6”,“2”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600万元/亩,用地容积率不小于2.0且不大于3.0;“6”为6项控制性指标,其中,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下一自然年度起连续3年,至少有一年度亩均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亩,且每年亩均产值不低于600万元/亩;至少有一年度实现亩均税收不低于50万元/亩,且每年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海峡资源报 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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