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方工程2024TF-1地块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选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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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近期计划开展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方工程2024TF-1地块项目,现需委托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公司开展招标代理工作。我中心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单位(企业)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方工程2024TF-1地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我中心拟开展土方平整项目,地块面积约91亩,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需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开展招标工作。
具备合法经营范围及招标代理资质,进入宁德市阳光平台的招标代理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阳光平台企业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代理技术规定,按业主要求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本项目控制价为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的8折,请各意向单位在控制价以下(含8折)进行报价,费用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2024年11月7日,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1、技术单位(企业)应在2024年11月11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送至或邮寄至: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504室。
2、低价中标确定中介机构:经对公司资质进行审核,将对符合要求的单位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通过蕞低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通过随机摇号方式在其中选定中标单位。若中标候选人弃权,则停止一年我中心招标代理服务资格。
3、开标时间及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504室,于11月12日上午9:30开标。
开标期间,参会人员按时进场,不得随意走动,截标时间后未签到确认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觉维护场所秩序,不喧哗,不起哄,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保持场所内外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开标后需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未签字确认人员不得参加下次招标。
(一)本项目采购人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线,传线.
(二)监督管理部门:宁德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联系电线。
主办: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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