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龙虎山茶场厂房2-4层金刚砂地面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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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0日 10:25
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负一层)2号开标室(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5年03月04日 10:00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负一层)2号开标室(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4.243500万元(人民币)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寿宁县龙虎山茶场厂房2-4层金刚砂地面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寿宁县龙虎山茶场厂房2-4层金刚砂地面建设工程
预算金额:34.2435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34.24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寿宁县龙虎山茶场厂房2-4层金刚砂地面建设工程
寿宁县龙虎山茶场厂房2-4层金刚砂地面建设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面向的企业规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头部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资格条件1: 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将报名费电汇或转账凭证及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联系项目经办小张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负一层)2号开标室(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负一层)2号开标室(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名称: 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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