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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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4-12-26 09:17
报来《关于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闽环三〔2024〕164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项目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三屿工业园区经一路东侧纬一路北侧。
三、项目单位: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80057.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370.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7.3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工程(1#-3#钢筋砼框架结构车间)及道路工程,以及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绿化、停车场、埋地式消防水池及泵房等。
主要建筑1#~3#车间为地上4层的多层建筑,建筑物高度不超过24m,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屋)盖采用现浇混凝土楼(屋)盖和预制楼板相结合的方案,抗震等级为框架四级。部分楼板采用预制装配式楼板,其余采用现浇结构,门卫及水池水泵房为现浇砼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1#车间、2#车间、3#车间为多层建筑,门卫、埋地消防水池水泵房为单层建筑。埋地消防水池及泵房单体耐火等级一级,其余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项目总投资29895.22万元,工程费27044.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80.42万元,基本预备费870.73万元。
请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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