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峰动力机械(宁德)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台电动割草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47窗口
珠峰动力机械(宁德)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台电动割草机项目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甘棠工贸区工贸路20号
建设地点:福安市甘棠工贸区工贸路 20 号。建设规模:租赁宁德市锴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 号、2 号及 5 号厂房,厂房租赁面积 17820 平方米。购置转子滴漆机 1 台、定子沉浸机 1 台、浸塑设备 1 套、注塑机30 台等,形成年产 45 万台电动割草机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76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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