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你公司报来的《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查批复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宁东国投〔2021〕15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该项目因项目建设地址变更,原则同意重新批复该项目。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将提高本地医疗资源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有利于提升全市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项目编码-84-01-009872)。
三、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棉桃山片区福宁北路西侧、奉御塘路北侧、工业路东侧。
四、项目单位: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位于宁德市棉桃山片区福宁北路西侧、奉御塘路北侧、工业路东侧地块。拟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总用地面积651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9933平方米。本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现一期建筑面积为6810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300床,建设一幢三层门诊楼和一幢十一层综合医技住院楼及配套临时垃圾站,其中地上门诊用房面积为11250平方米,综合医技住院楼29700平方米,临时垃圾站1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7000平方米。具体用地位置、面积、设计以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核定为准。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221554.17万元,其中一期估算总投资为85149.47万元。建设资金由东侨财政会同其他融资渠道筹措。
八、招标内容:该项目招标按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
九、原则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文件等要求,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东侨经发审〔2020〕8号文件同时废止,以此份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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