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宁德核电站危废中转仓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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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宁德核电站危废中转仓库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9-09 17:41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该仓库选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宁德核电站,宁德核电站一期工程范围内,占地面积约为654.17m2,总建筑面积约1482.04m2,共两层,设置9个仓库。单次蕞大暂存规模为180吨。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全封闭建设,装卸、贮存过程关闭仓库大门,减少无组织逸散。设置气体警报装置和监控系统,一旦发生事故泄露,立刻采取相关措施。设置1套颗粒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VOCs利用风机进行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核电站污水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ED2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型号的换气风机。(3)作业时尽量在室内进行,库门进行封闭。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仓库,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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