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霞浦经济开发区小沙片区15-2号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设备(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号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设备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28日11时至2023年5月29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霞浦经济开发区小沙片区15-2号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设备(设备包括冷冻设备、供配电工程、地磅等,详见评估报告),建筑总面积5014.8平方米(无产权),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2043.3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不详,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砖混、钢构、简易结构。【瑕疵说明:1、被执行人承诺于该房地产成交后腾空交付(拍卖范围内的设备维持现状),预计时间为成交后三个月内;2、本次拍卖的地面建筑中,除配电房、停车棚及仓库外,均按已批建进行估价测算,蕞终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人应于竞拍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0593-2936578卢法官】
起拍价:1044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止每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3:30-5:00)接受咨询。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拍卖活动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或自行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具体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垫付的税费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71357812,联行号:8)。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有贷款意向的竞买人,应于竞拍前向本院网拍贷合作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核并在拍卖开始前作出决定。
竞买人在拍卖中成功拍得标的,应在竞拍成功后十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同时向本院网拍贷合作银行提交贷款所需材料,正式提出网拍贷款申请,由银行审核通过后,在竞拍成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出具贷款保证函。
竞买人未按本条第二款指定期限内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交纳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款,视为该竞买人放弃向网拍贷合作银行贷款意向,该竞买人应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期限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
注:中信银行宁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财贸广场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支行为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司法网上拍卖合作单位,可以为符合授信准入条件的合格竞拍者提供个人信贷支持。
拍卖标的为住宅的,首套房贷款及二套房贷款蕞高限额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房产价值根据成交价与评估价孰低者确定。(详情以银行答复为准)
中信宁德分行零售部韩经理联系方式
中信宁德分行零售部林经理联系方式
兴业银行财贸广场支行汪经理联系方式
邮政储蓄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
邮政储蓄银行宁德市蕉城区支行龚经理
邮政储蓄银行宁德市蕉城区支行郭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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