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八都金垂产业园区(一期)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恳请审批宁德八都金垂产业园区(一期)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24〕593号)收悉。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保障委员会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宁德八都金垂产业园区(一期)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控制指标为:
(一)350901-15-A-JCCYY-0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58539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1,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50米。
(二)350901-15-A-JCCYY-02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550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消防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36米。
(三)金垂规划一路,道路宽度24米,道路面积12552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二、其他规划要求按控规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将该地块控规纳入片区控规进行动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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