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2025年2月头部批)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9号)相关规定,我市周宁县管理部于2025年2月受理周宁县广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周宁红亭路店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申请,经基础信息核查、定性综合评估,核查结果符合条件、评估结果合格。我中心拟将周宁县广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周宁红亭路店医药机构纳入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现将医药机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5个自然日),个人和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公示名单内医药机构的情况和问题。
接待科室: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医疗科
来信投递: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医疗科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余复路16号8楼)
附件: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周宁县广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周宁红亭路店
网站标识码:35090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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