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五条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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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24〕18号)、省工信厅《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2 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我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宁德市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建立健全梯度培育体系。市工信局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纳入宁德市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申报省级有关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市场开拓、节能减排等政策支持的项目时予以支持。不定期征求有关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择优向金融机构、产业基金等推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银企对接。
(二)鼓励提高认定奖励。落实上级企业梯度培育相关奖励政策,对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按规定予以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鼓励属地县(市、区)、东侨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由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公布表扬,并组织上门授牌。
(三)鼓励企业参加复评。对通过复评或再次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评或再次认定的省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四)奖励资金免申即享。对新认定、通过复评、再次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实行“免申即享”,即时兑现。
(五)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对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企业直通车”常态化联系制度,统筹安排市、县领导挂钩联系,由市、县工信部门安排“一对一”服务专员提供优质服务,及时掌握企业诉求,指导企业用好惠企政策。
联系人: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林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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