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水利局关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港名都”A区五期绿地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批复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港名都”A区五期绿地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澳房字〔2025〕03号及有关附件悉。2025年3月8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报告进行评审,并于近日形成专家组评审及复核意见。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组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金港名都”A区五期项目位于宁德市万安路以南,福宁路以西,项目东北角与南大塘排涝渠相临。该项目总平面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已通过宁德市城乡规划局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分局批复(宁东侨规〔2010〕89号)。“金港名都”A区五期项目中的绿地桥梁工程存在跨南大塘排涝渠建设。
本项目拟建单跨桥梁,桥梁左幅采用1x17.85m现浇空心板,全长19米,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台(钢筋砼墙)、桩基础;右幅采用1x18.65m现浇空心板,全长19.8米,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台(钢筋砼墙)、桩基础。桥板与桥台间采用固结连接,本桥平面位于直线m,桥梁纵轴线与水流方向正交,具体设计方案由主管部门批准。
由福建省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
同意评价单位提出的评价范围为施工围堰产生的壅水尖灭处至围堰下游流速变化处。具体评价范围为南大塘排涝渠福宁南路桥至梦龙路桥段,长460m。
同意评价单位采用现状5年一遇及规划10年一遇排涝标准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1、同意评价单位的洪水影响评价及结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港名都”A区五期绿地桥梁工程对现状南大塘排涝渠行洪安全基本无影响。
2、为确保施工安全,你司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施工中应主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南大塘排涝渠行洪安全,工程完工后必须将施工弃料等清除。
3、后续需加强对桥梁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测桥梁结构安全,定期组织桥梁所在河段清淤清障,保障排涝渠行洪安全。
4、若“金港名都”A区五期项目管理范围内南大塘排涝渠需进行除险加固、改扩建等工程,你司应无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5、考虑到桥梁所在位置上下游河床已硬化处理,为提升清淤效率与河道综合管理效能,建议对桥梁区段河床实施生态硬化,同步建设上下游生态护岸。
附件: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港名都”A区五期绿地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技术评审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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